AHA成人心肺复苏指南更新
发布时间:2019-11-26 07: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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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A刚刚推出了多国语版的2019心肺复苏与心血管急救指南更新要点。其中有关成人心肺复苏方面的更新包括调度员指导的CPR、高级气道、血管加压药及体外心肺复苏等,现将此部分内容整理如下:
一、调度员指导的CPR(DA-CPR)
2019更新:建议紧急调度中心提供CPR指导,并授权调度员为心脏骤停的成年患者提供此类指导。调度员应指导呼叫者对疑似院外心脏骤停的成人进行CPR。
二、心脏骤停中心
2019更新:如果当地机构无法提供全面的心脏骤停后救治,则应采取区域化的心脏骤停后救治方法,其中包括将已复苏的患者直接送往专门的心脏骤停中心。
三、CPR期间高级气道的选择
2019更新:对成人心脏骤停进行CPR 期间,任何情况下均可考虑球囊面罩通气或高级气道策略。如果使用高级气道,则在气管插管成功率低或气管内导管放置培训机会少的情况下,声门上气道可用于成人院外心脏骤停患者。如果使用高级气道,则在气管插管成功率高或气管内导管放置培训机会最佳的情况下,声门上气道或气管内导管均可用于成人院外心脏骤停患者。如果由经过这些操作培训的专业人员在医院内使用高级气道,则可以使用声门上气道或气管内导管。建议实施气管插管的人员经常操作或反复再培训。实施院前气管插管的EMS人员应提供持续质量改进计划,以最大程度减少并发症,并跟踪声门上气道和气管内导管放置的总体成功率。
四、CPR期间血管加压药的使用
1.标准剂量肾上腺素
2019更新:我们建议对心脏骤停的患者给予肾上腺素。根据临床试验中使用的方案,每3-5分钟给予1mg是合理的。
2.标准剂量VS大剂量肾上腺素
2019不变:心脏骤停期间不建议常规使用大剂量肾上腺素。
3.血管加压素与肾上腺素比较
2019更新:心脏骤停时可考虑使用血管加压素,但其作为肾上腺素的替代药物并无优势。
4.肾上腺素+血管加压素VS肾上腺素
2019更新:心脏骤停期间可考虑联合使用血管加压素与肾上腺素,但作为肾上腺素单药的替代品并无优势。
5.肾上腺素的给药时间
2019更新:关于给药时间,对于不可电击心律的心脏骤停,尽早给予肾上腺素是合理的。关于给药时间,对于可以电击心律的心脏骤停,在最初数次除颤尝试失败后给予肾上腺素是合理的。
五、体外心肺复苏(ECPR)
ECPR指在心脏骤停患者复苏过程中开始体外循环,目的在于解决潜在可逆性疾病的同时支持终末器官灌注。ECPR是复杂的干预措施,需要训练有素的团队、专业化设备和医院多学科支持。
2019更新:无充分证据建议心脏骤停患者常规使用ECPR。在有熟练的医师迅速实施的情况下,如果常规CPR努力失败,可考虑将ECPR作为某些患者的抢救治疗。
二、成人BLS与心肺复苏质量指南更新要点:
1. 如果需要,调度员应为疑似院外心脏骤停成人的呼叫者提供胸外按压CPR指令。
2. 对于OHCA成人,无论是否有调度员协助,未经训练的救援人员都应该提供胸外按压CPR。
3. 对于接受了单纯胸外按压CPR训练的救援人员,建议他们为OHCA成人提供单纯胸外按压CPR。
4. 对于接受了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联合CPR训练的救援人员,除了为OHCA成人提供胸外按压之外,进行人工呼吸是合理的。
5. 建议在放置高级气道(声门上气道或气管导管)之前,急救医疗服务(EMS)提供者实施30:2的CPR。
6. 作为一种替代,EMS提供者实施30:2(备注:人工呼吸时不中断胸外按压)的CPR是合理的。
7. 在放置高级气道之前,在连续胸外按压时EMS提供者按照10次/分钟(每6秒钟一次)的频率给予不同步通气是合理的。
8. 在CPR过程中只要建立高级气道,连续胸外按压(在不中断胸外按压的情况下给予正压通气)可能是合理的。
9. 建立高级气道后,在连续胸外按压时每6秒钟一次的通气频率可能是合理的。
10. 接受过培训的救援人员以30:2的按压通气比为心脏骤停成人提供CPR是合理的。
二、医护人员基本生命支持
1、关键问题和重大变更的总结
在 2015《指南更新》中,针对医务人员的关键问题及重大变更如下 :
这些建议使得应急反应系统的启动更加灵活,更加符合医护人员的临床环境。
鼓励经过培训的施救者同时进行几个步骤(即同时检查呼吸和脉搏),以缩短开始首次胸部按压的时间。
由多名经过训练有素的施救者组成的综合小组可以采用一套精心设计的办法,同时完成多个步骤和评估,而不用如单一施救者那样依次完成(例如由1名施救者启动急救反应系统,第 2名施救者开始胸外按压,第 3名进行通气或者取得球囊面罩进行人工呼吸,第4名取回并设置好除颤器)。
运用绩效指标,进一步强调了高质量心肺复苏(包括以足够的速率和深度进行按压,保证每次按压后胸廓回弹,尽可能减少按压中断,并避免过度通气)。按压速率改为每分钟 100至120次。
按压成人深度改为至少5厘米)而不超过6厘米。
为使每次按压后胸廓充分回弹,施救者必须避免在按压间隙倚靠在患者胸上。
判断减少按压中断的标准是以胸外按压在整体心肺复苏中占的比例确定的,所占比例越高越好,目标比例为至少 60%。
如果紧急医疗系统采用包括持续胸部按压的综合救治干预,对于院外心脏骤停患者可以考虑在综合救治干预中使用被动通气技术。
对于正在进行持续心肺复苏且有高级气道的患者,对通气速率的建议简化为每6秒一次呼吸(每分钟10次呼吸)。
上述变更旨在简化医务人员的培训,并继续强调需要尽早为心脏骤停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心肺复苏。有关这些变更的详细信息,请参见下文。
在以下有关医护人员的话题中,对非专业施救者和医护人员类似的内容用星号 (*)标出。
2、及早识别患者并启动应急反应系统
2015更新:一旦发现患者没有反应,医护人员必须立即就近呼救,但在现实情况中,医护人员应继续同时检查呼吸和脉搏,然后再启动应急反应系统(或请求支援)。
3、胸外按压的强调事项
2015更新:医护人员应为所有心脏骤停的成人患者提供胸部按压和通气,无论这是否因心脏病所导致。而且,医务人员比较实际的做法应是,根据最有可能导致停搏的原因,调整施救行动的顺序。
4、先给予电击还是先进行心肺复苏
2015更新:当可以立即取得 AED时,对于有目击的成人心脏骤停,应尽快使用除颤器。若成人在未受监控的情况下发生心脏骤停,或不能立即取得 AED时,应该在他人前往获取以及准备 AED的时候开始心肺复苏,而且视患者情况,应在设备可供使用后尽快尝试进行除颤。
5、胸外按压速率:100至120次/分钟
2015更新:对于心脏骤停的成年患者,施救者以每分钟100至120次的速率进行胸外按压较为合理。
6、胸部按压深度
2015更新:在徒手心肺复苏过程中,施救者应以至少5厘米的深度对普通成人实施胸部按压,同时避免胸部按压深度过大(大于6厘米)。
7、胸廓回弹
2015更新:施救者应避免在按压间隙倚靠在患者胸上,以便每次按压后使胸廓充分回弹。
8、尽可能减少胸外按压的中断次数
2015(重申 2010版建议): 施救者应尽可能减少胸外按压中断的次数和时间,尽可能增加每分钟胸外按压的次数。
2015更新:对于没有高级气道接受心肺复苏的心脏骤停成人患者,实施心肺复苏的目标应该是尽量提高胸部按压在整个心肺复苏中的比例,目标比例为至少 60%。
9、成人、儿童和婴儿 BLS 中关键要素的比较
表2列出了2015版中成人、儿童和婴儿心肺复苏的关键要素(不包括新生儿的心肺复苏)。
10、胸外按压反馈
2015更新:可以在心肺复苏中使用视听反馈装置,以达到实时优化心肺复苏效果。
11、延迟通气
2015更新:对于有目击者、有可电击心律的院外心脏骤停患者,基于优先权的多层急救系统可以借助 3个200次持续按压的按压周期,加被动给氧和辅助气道装置的策略,来延迟正压通气 (PPV)。
12、在心肺复苏中使用高级气道进行通气
2015更新:医护人员可以每 6秒进行 1次人工呼吸(每分钟10次),同时进行持续胸部按压(即在心肺复苏中使用高级气道)。
13、以团队形式实施心肺复苏 :基本原则
2015更新:对于医护人员,2015《指南更新》使得应急反应系统的启动及后续处理更加灵活,更加符合医护人员的临床环境。
三、CPR替代技术和辅助装置
1、关键问题和重大变更的总结
传统心肺复苏包括人工胸外按压配合人工呼吸。从产生明显心输出量的角度来说,这存在固有的低效的一面。已研究出传统心肺复苏的一系列替代方法和辅助手段,以便在对心脏骤停实施复苏的过程中增强心输出量。2010版指南出版以来,已有很多临床试验给这些替代方法的有效性提供了新数据。与传统心肺复苏相比,这些技术和装置多需要特殊的设备和培训。当施救者或医疗系统考虑实施这些手段时,必须注意,有些技术和装置仅在精心选择的心脏骤停患者亚组中试验过。
不建议例行使用阻力阀装置 (ITD)辅助传统心肺复苏。
最近的一项随机对照试验表明,使用阻力阀装置搭配主动按压减压心肺复苏,可以增加院外心脏骤停患者神经功能完好的存活率。
不建议机械胸外按压装置的常规使用,但也已确认,特殊情况下这项技术可能有用。
若怀疑由可逆因素导致心脏骤停,可以考虑对选定的患者使用体外心肺复苏。
2、阻力阀装置
2015更新:不建议常规使用 ITD辅助传统心肺复苏。当有可用设备和经过适当培训的人员在场时,可以用阻力阀装置搭配主动按压 -减压心肺复苏替代传统心肺复苏。
3、机械胸外按压装置
2015更新:无证据表明,使用机械活塞装置对心脏骤停患者进行胸外按压,相对人工胸外按压更有优势。人工胸外按压仍然是治疗心脏骤停的救治标准。但是,在进行高质量人工胸外按压比较困难或危险时的特殊条件下(如施救者有限、长时间心肺复苏、低温心脏骤停时进行心肺复苏、在移动的救护车内进行心肺复苏、在血管造影室内进行心肺复苏,以及在准备体外心肺复苏期间进行心肺复苏),机械活塞装置可以作为传统心肺复苏的替代品。
4、体外技术和有创灌注装置
2015更新:对于发生心脏骤停,且怀疑心脏骤停的病因可能可逆的选定患者,可以考虑以体外心肺复苏 (ECPR)替代传统心肺复苏。
五、心脏骤停后救治
1、关键问题和重大变更的总结
2015《指南更新》中有关心脏骤停后救治建议的关键问题和重大变更包括下列内容 :
对于所有 ST段抬高的患者,以及无 ST段抬高,但血流动力学或心电不稳定,疑似心血管病变的患者,建议紧急冠状动脉血管造影。
有关目标温度管理的建议有所更新。新的证据表明,一定范围内的温度都可作为心脏骤停后一定时间段内的目标温度。
TTM(目标温度管理)结束后,可能会出现发热症状。尽管有关 TTM(目标温度管理)结束后发热危害的观察性证据存在矛盾,但仍然认为预防发热是有益的,因此应该预防。
在复苏后,建议立即确认并矫正低血压症状。
现在建议必须在TTM(目标温度管理)结束72小时后才能做预后评估;对于未采用TTM的患者,应当在恢复自主循环72小时后做预后评估。
所有初次心脏骤停后发展为脑死亡或循环死亡的患者都应视为可能的器官捐献者。
2、冠状动脉血管造影
2015更新:对于疑似心源性心脏骤停,且心电图ST段抬高的院外心脏骤停患者,应急诊实施冠状动脉血管造影(而不应等到入院后再实施,或不实施)。对于选定的(如心电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成人患者,若在院外发生疑似心源性心脏骤停而昏迷,且无心电图 ST段抬高的情况,实施紧急冠状动脉血管造影是合理的。对于需要冠状动脉血管造影的心脏骤停后患者,无论其是否昏迷,都应当实施冠状动脉血管造影。
3、目标温度管理
2015更新:所有在心脏骤停后恢复自主循环的昏迷(即对语言指令缺乏有意义的反应)的成年患者都应采用TTM,目标温度选定在32°C到36°C之间,并至少维持24小时。
4、24小时后继续温度管理
2015更新:在TTM后积极预防昏迷患者发热是合理的。
5、院外降温
2015更新:不建议把入院前在患者恢复自主循环后对其快速输注冷静脉注射液降温作为常规做法。
6、复苏后的血流动力学目标
2015更新:在心脏骤停后救治中,应该避免和立即矫正低血压(收缩压低于 90毫米汞柱,平均动脉压低于65毫米汞柱)。
7、心脏骤停后预后评估
2015更新:对于没有接受TTM的患者,利用临床检查预后不良神经结果的最早时间,是在心脏骤停发生 72小时后,但若怀疑有镇静的残留效果或瘫痪干扰临床检查时,还可进一步延长时间。对于接受了TTM治疗的患者,当镇静和瘫痪可能干扰临床检查时,应等回到正常体温 72小时后再预测结果。
8、器官捐献
2015更新:所有心脏骤停患者接受复苏治疗,但继而死亡或脑死亡的患者都应被评估为可能的器官捐献者。未能恢复自主循环而终止复苏的患者,当存在快速器官恢复项目时,可以考虑为可能的肝肾捐献者。